2025-02-08 207

万华花园消防改造工程

广州鼎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富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万华花园消防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DR2025GZ001B08。

二、 采购项目名称:万华花园消防改造工程。

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651,519.94元。

四、 采购数量:1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策)

1. 采购内容:万华花园消防改造工程,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阶段工程量清单为准。

2.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 服务期:90个日历天内完成(从采购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至取得采购方签发的验收合格备案证明的日期为止)。

4. 承包方式:合同总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总价包干。

5. 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发包人的相关要求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六、 供应商资格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依据《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2)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①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③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②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则投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前提供核准延期的证明资料)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符合资格条件。

4.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应具有机电建造师资格,在供应商单位注册,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根据广东省住建厅 《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5. 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之间均不得兼任;

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磋商)。

9. 不得参与同一合同下的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说明:

1. 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磋商文件:

1)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登录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在本项目采购公告末尾下载并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连同上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drtender@163.com)。报名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标书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如需邮寄采购文件则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及国内邮购费用共计人民币56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陆拾元整)【采购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广州鼎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梅花园支行;账号:3602185409100177338,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对于非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报名咨询电话020-89898019,王小姐。)

3.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成功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2月9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鼎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梅岗路1号广州商务中心201栋GF-A118)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 月19日14:30

九、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梅岗路1号广州商务中心201栋GF-A118。

十、 磋商时间:2025年2月19日14:30

十一、 磋商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梅岗路1号广州商务中心201栋GF-A118。

十二、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5年2月10日2025年2月12日止。

十三、 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n),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 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富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万华街23号之一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鼎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梅岗路1号广州商务中心201栋GF-A118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20-89898019

传真:020-89898019


邮编:510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王小姐


联系电话:020-89898019

 

 

 

广州鼎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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